发改委确认太阳能光伏上网电价 每千瓦时1元

2023-12-23 23:29:35 行业新闻

  我国节能工业网讯国家发改委7月24日发布了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方针的告诉,告诉规则,2011年7月1日及今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,除西藏仍履行每千瓦时1.15元的上网电价外,其他省(区、市)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履行。

  依据告诉内容,2011年7月1日曾经核准建造、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、我委没有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,上网电价一致核定为每千瓦时1.15元(含税,下同)。2011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到2011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,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履行。

  经过特许权投标确认业主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,其上网电价按中标价格履行,中标价格不得高于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电价。对享用中心财政资金补助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,其上网电量按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履行。

  业界专家称,我国确认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将推进光伏工业有较大开展,不过,亦有专家这样以为,发改委将这一价格定位”全国一致”的价格令人担忧光伏工业的开展是否会走上”风电的老路”。

  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讨中心主任林伯强称:“由于全国资源差异性很大,单一上网电价就会导致项目向太阳能资源好的当地会集,而这一些当地大多在西部,恰好是并网问题比较突出的当地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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