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48812】黑龙江:居民装置光伏发电自家发电“赚电费”

2024-04-22 07:14:09 新闻中心

  近来,方正县得莫利镇乡民张俊荣从县电业局收取183.43元,这是她家装置的分布式光伏发电体系为她“赚到”的第一笔电费。这也代表着,龙江首个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体系正式并网投入运营。

  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体系大多装置于民居房顶,其光伏电池使用太阳能发电,所发电量可通过转化设备就近并入国家电网。由此,除掉自用电量外,居民自家发电的盈利部分可卖给国家电网。

  据装置该体系的黑龙江中光龙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的人介绍,光伏发电体系每千瓦设备费用约1万元,张俊荣家的设备本钱为6万元。哈尔滨区域年日照时间为2500小时,按政府收买电价为每度0.83元核算,她家5年可收回本钱。

  据介绍,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体系配有双向计量电表,自家发、用电量一望而知。依照国家相关鼓舞方针,装置分布式光伏发电体系的家庭只要与相关电业局签署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低压发用电合同》,自家充裕电力即可被电网全额收买。(臧祥东 哈尔滨日报记者 郑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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